2009年8月10日下午,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一行不顾天气炎热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市中院研究室主任徐宏、副主任王文荣陪同检查指导。
王院长一行首先来到寨河“社会法庭”进行调研。寨河“社会法庭”是中院在全市先行尝试建立的三个社会法庭之一,设在我县寨河镇街道,三间办公用房宽敞明亮,室内桌椅摆放整齐,各项工作制度和宣传标语一目了然。我院主管基层法庭工作的纪检组长李家永向王院长汇报了该社会法庭的筹建和初步运行情况。王院长一行一边听取汇报,一边查看有关制度和工作台帐,并不时提问与大家探讨。王院长对寨河社会法庭的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进一步完善,真正办出特色,办出亮点。
看完寨河“社会法庭”建设,王院长一行接着在我院接待室召开调研工作座谈会,副院长胡光友就我院调研工作向中院领导作了简要汇报。徐宏主任对我院调研工作进行了总体评价,提出了要求,并对上级法院关于调研工作绩效考评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讲解。
王院长在座谈会上指出:总体感觉光山法院工作进步很大,工作有特点,成绩很突出,“社会法庭”建设动作快,成效明显;光山法院党组一班人政治敏感性强,顾大局讲政治,反应很快;全面工作力度大,重点工作有特色;总体效果好,工作完成情况比较好,位次在上升,社会评价在提升。王院长还对我院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全面兼顾;二是既要完成任务,又要争先晋位;三是既要善于借鉴,又要不断创新;四是既要内部挖潜,又要外部借力;五是既要办好案件,又要管好队伍,要教育干警严格遵守“五禁止”、“十不准”;六是既要履行职责,又要主动服务,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办好向社会公开承诺的10件实事。
周启明院长在座谈会上表示:感谢中院领导对光山法院工作的肯定和鼓励,院党组和全体干警一定不辜负中院领导的关爱和厚望,各尽职守,努力工作。要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继续认真做好“社会法庭”的先行尝试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工作面,为全市“社会法庭”建设带好头;调研工作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实现“保二争一”的目标;其他各项工作都要扎实推进,争先创优,让上级组织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张锋 梁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