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9时,随着法槌的敲响,一起刑事案件在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准时开庭审理,该院院长李辉任审判长,与另两位合议庭成员,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戴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该庭审活动通过网络视频全程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5月和7月,被告人戴某在固始县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土地挂牌出让和其它业务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两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43万元。该案是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也是全市检察系统反腐典型案件之一。
在庭审中,审判长李辉让执勤法警除去被告人的戒具,体现出刑事审判理念的转变,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及尊严。庭审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整个过程严谨规范、重点突出。旁听席安静严肃,除了被告人家属,多名副院长、庭长也认真观摩了庭审。庭审中,公诉人依法讯问被告人,并就指控犯罪事实及量刑出示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就量刑部分出示了证据。合议庭坚持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原则,认真听取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整个案件庭审历时一个半小时,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最后,审判长宣布本案将由合议庭认真评议后择日宣判。
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的司法改革精神,自去年起,光山法院院长李辉及多位副院长已经担任审判长审理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现在在光山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已成为司法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