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POS机进驻光山法院 便民利民获点赞

  发布时间:2015-07-17 11:05:43


 

“没有想到,立案也能刷卡,现在缴纳诉讼费真便利。POS机进法院,真正方便了群众。”716日下午,在光山县人民法院立案服务大厅,前来立案的李律师感慨地对立案庭法官说。

为了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光山法院全面加强立案服务大厅的现代化建设,经与县财政局、县财政支付中心、县非税收入管理局、邮政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的多次协调沟通,201571日,在院立案服务大厅窗口安装了一台专门进行诉讼费收取、罚没款交纳、执行款支付的POS收款机,成为信阳市首家引进POS刷卡机的法院。

以往,当事人缴纳诉讼费需到立案服务中心收费窗口开具非税缴费书,再到指定银行缴费,随后再持缴款书回单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该缴费程序对于诉讼当事人尤其是外地人员十分不便。现在当事人在办理好立案手续后,便可在一分钟内完成诉讼费缴纳业务,真正实现了法院立案窗口收案、审查、受理、收费“一站式”服务功能。自POS刷卡机投入使用半个多月以来,光山法院立案庭已提供POS机刷卡服务98人次,刷卡金额56万余元,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据悉,光山法院在优化POS刷卡机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网银服务力度,在诉讼费退费、执行款发放时,只需当事人提供其本人任何一张银行卡号,承办人将款项发放手续交由院财务室,再由工作人员通过网上银行将钱款直接汇入当事人卡中,免去了以前繁琐的支票付款方式,让当事人感受到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责任编辑:光山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