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光山法院积极实施“天平计划”,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一直将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出台多项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一是有案必立,快审快结。对到院起诉要求给付拖欠农民工资的案件,立案庭快速立案,并迅速转到业务庭审理。审判庭对转来的案件,一律先进行调解,以调解为主,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举证期内开庭,举证期过后,则依法判决,保证在审限内结案。
二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发现有很多农民工是在从事履行受雇工作时,身体受到损害,并大多在建筑工地受伤,很多建筑工程经层层转发包,导致责任主体难以把握。赔偿的项目,标准又因户籍原因难以确定。该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首先对农民工依法释明,从立案开始,指导他们诉讼,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其次在赔偿项目和标准上,参照同行业的标准,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即时立案执行。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判决书,即时由审判人员转执行局执行。而在执行这一环节,执行局明确责任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执行。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该类案件,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
四是实行诉讼费减、缓、免交,减少农民工的诉讼成本。凡涉及农民工的纠纷,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减、缓、免交,保证他们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