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升法官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光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绩效考核,深化审判管理制度建设。
一是强化审限监督。建立审限预警机制,完善审限跟踪、督办、催办、通报制度,重点加强对审限延长、中止等类型案件的管理,从严掌握审限变动的条件和程序,增强法官的审限意识。
二是细化各庭室考核标准。通过考核指标各庭室工作全覆盖,各项审判指标能够横向、纵向比对,全面客观的反映审判质量与效率。审管办每月对各庭室各项指标进行评估,确立争先创优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法官的办案积极性。
三是实行常规通报和专项通报相结合。审管办对全院和各庭的办案数量、工作量、调解率、服判息诉率、上诉率、发改率等质效情况一月一通报,并进行态势分析,全面客观反映审判质效,力促质效进步。同时对超审限案件、延迟移送案件、长期未结案案件、信息录入不规范的案件进行专项通报,督促案件承办人提高办案质量。
四是健全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机制。严格评查标准,按照案件质量要求和相关规范,不断增补和细化评查标准。案件评查、庭审评查、文书评查三位一体,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通过多项审判管理举措的落实,光山法院审判质效在稳中求进,今年前三季度审判质效与去年同期相比,服判息诉率上升五个百分点,调解率上升十二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