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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增补8名“无袍法官”充实审判队伍

  发布时间:2009-07-06 09:47:56




    7月2日下午,光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忠琴受向正升主任的委托,根据我院院长周启明的提请,为喻晓丽等8名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为我院增添了新的审判力量。

    这次新任命的8名人民陪审员,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河南省高院、省司法厅的有关规定,经相关单位组织推荐,县人大、县司法局与我院共同审查考核,经县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表决通过后正式任命的。他们来自县妇联会、共青团、教育、审计等不同行业,拥有不同的专业技能和很好的群众基础。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忠琴在任命书颁发仪式上发表重要讲话,鼓励新任陪审员勤奋学习,尽快熟悉掌握审判业务;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参加审判与本单位工作的关系;做到严格自律,恪守法律职业道德。方忠琴主任还就人民法院保证人民陪审员执行职务的各项权利,提出了具体要求。

    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启明在颁发仪式上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将各陪审员的专业技能与法律知识有机结合,有效发挥陪审作用。二是发挥职能,增强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希望陪审员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能够多提出一些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易于群众接受的案件评议意见。三是增强使命感,加强职业道德素养,自觉遵守《人民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坚持做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四是发挥桥梁作用,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一方面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另一方面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宣传法院,树立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戴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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