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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法院院长李辉担任审判长带头办案树表率

  发布时间:2014-11-12 15:42:13



 

1111上午,光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担任审判长,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严某某诉被告蔡某某、曲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此案正式拉开了该院“领导办案活动月”的序幕。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庭审开始。在李辉院长的指挥下,本案采用质辩合一的庭审方式,本诉反诉合并进行审理。合议庭运用严谨的法律语言把控庭审节奏,审判长根据诉辩情况归纳了本案的两个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整个庭审过程行云流水,步步推进,严谨规范,重点突出,体现了严格执行诉讼程序,平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合议庭成员之间配合默契,庭审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参与此案旁听人员普遍认为这是一次高质量的庭审,显示了合议庭成员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过硬的业务水平,也展示了法官的风采和法律素养。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合议庭制度,结合全市法院开展的全市法院院领导办案月”活动,11月初,光山法院党组即研究出台了《光山法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明确规定了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办理6起案件,并将院领导所办案件的结案率、调解率、息诉服判率等办案指标纳入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为全院法官办理案件树立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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