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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第三次发放涉民生执行款31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4-10-27 17:07:40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浩发言


光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桂诗远出席此次活动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讲话


申请执行人代表发言


活动现场

 

1024日上午8时,我院举行2014年第三次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浩、光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桂诗远、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及其他与会领导向40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310余万元。活动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家永主持。

李辉院长在仪式上表示,执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主义法治权威,事关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我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配强执行队伍,坚持“四快三优先两免”不动摇、坚持严惩恶意规避执行行为不动摇、坚持“一把手”挂帅不动摇、坚持营造强大执行声势不动摇,及时、高效地执结一批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下阶段,我院将以这次执行款集中发放为新的起点,继续发扬不怕疲劳、不怕牺牲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执行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要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参加仪式的律师代表李朝新及2名执行申请人代表分别作了发言。申请执行人韩成之说:“我这起拖延14年之久的借款纠纷能得以圆满解决,是县法院的法官们呕心沥血、辛勤工作的结果,我们能有这样的好法院、好院长、好法官,老百姓就不会有冤情、有冤案!”

罗浩局长对光山县法院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取得的成果给予肯定,他指出,今年以来,光山法院已成功举办三次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共发放涉民生执行款540余万元,为上百个社会弱势群体解决了实际困难,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光山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切实保障民生的集中体现,是光山法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的集中体现,也是全市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抓好执法办案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集中体现。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加大司法为民力度,抓住开展涉民生执行活动的契机,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4年我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执行动员大会,对涉民生案件进行重点梳理,按照“分片分组、包案到组、责任到人”的要求,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教育引导、执行救助、社会捐助、社会保障等多种手段和方式,做到每一季度举行一次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114 日,我院举行了第一次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现场发放执行款110余万元;414日,我院组织了第二次集中发放活动,集中发放涉民生案件执行款120余万元;加上此次发放的涉民生案件执行款310余万元,前三季度,我院共集中发放执行款5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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