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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肇事小舅子顶罪 糊涂岳父致儿子获刑

  发布时间:2014-10-24 10:47:15


 

近日,光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不寻常的交通肇事案件,两被告人因为一起交通事故获得不同罪名,被判处不同刑罚。

经过庭审,被告人叶某某和江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合议庭查清了所有犯罪事实。原来,被告人叶某某在64日驾驶自己的货车,带着妻子和儿子从光山县城回南向店。路经一拐弯地段,刚刚行驶过弯道,叶某某看见一二轮自行车停放在右侧道路靠边位置。当叶某某驾车临近自行车位置,被害人王某某从旁边草丛出来,并骑上车子准备离开。此时,对面方向来了一辆货车,叶某某躲闪不及,向右猛打方向,恰好撞上在货车右前方的被害人王某某。

事故后,叶某某发现被害人躺在旁边的草地上,并已经死亡。想到自己没有驾照,就打电话给其岳父,让有驾照的小舅子江某为其顶罪。随后其岳父驾驶摩托车,将江某送到事故现场,并接走叶某某的妻子和儿子。面对接到报警随即赶来的派出所民警和光山县交警大队民警,叶某某便躲在草丛中,江某自认是肇事司机,并被交警带走。面对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询问,江某依然坚持按照叶某某所教的谎言供述,但得知被害人王某某在事故中身亡后,江某意识到问题严重性,随即如实供述全部事实。叶某某也在当天下午到交警队如实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叶某某家属对被害人王某某的家属进行赔偿,并得到谅解。

光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叶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江某构成包庇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叶某某和江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两人也因一时糊涂分别获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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