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下午,光山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三届第十三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谢明洋等60名人民陪审员的任职决定。至此我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已达197人,超法官人数的三倍,提前完成了人民陪审员“三倍增计划”任务。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要求在2至3年内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要达到法官人数的三倍。为了落实最高法院的这一要求,我院在2013年已成功选任101名人民陪审员基础上,于今年3月再次组织实施新一轮人民陪审员的增补选任工作,在经过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报名、严格资格初审和呈送县纪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审核征求意见、公示、任前考试、呈报任命等选任程序后,最终确定增补选任谢明洋等60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这次选任的60名人民陪审员,他们分别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岗位,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更有退休干部、社区居民、农民等普通群众,其中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达到新增人民陪审员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他们要么是行业的精英,要么是社区的道德模范,他们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有植根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有积极参与人民陪审事业、乐于和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满腔热情,有群众容易接受的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这次吸收他们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不仅体现了人民陪审员专业结构的合理性和群众参与的广泛性,更是对我院法官专业思维局限性的有益补充。
在这次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中,光山县人大常委会给予了大力支持,县人大主任樊太明多次听取我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汇报,对选任的具体程序和细节均提出了具体要求;县人大副主任吕继刚、石善奎等领导同志也对选任工作进行了具体的指导和监督;特别是在县人大十三届十三次人大常委会上,全体委员对这60名人民陪审员均投了赞成票。这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给予肯定,同时也体现县人大常委会对新任人民陪审员的鼓励、对他们今后的履职寄予了殷切希望。
我院人民陪审员“三倍增计划”的完成,标志了我院司法民主的进程进一步加快,它不仅拓宽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审判工作中来,而且也有效地缓解了我院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不足的压力,有利于提高我院的审判质量和效率。今后我院将保证人民陪审制度的严格落实,提高参审案件比例,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在思维和知识上与职业法官形成优势互补,从而有效调处矛盾纠纷,增强裁判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