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光山县法院的时候是下午6点多点儿,刚下班。刚进办公楼二楼大厅,就看见身穿运动装、背着羽毛球拍的易秀芳往左边的走廊走去。和我一起来的信阳中院宣教科科长王明强跟她挺熟,要不然,我还真不知道她是一名法官。听说我们要上楼,她好心地提醒:“电梯‘坏’了,你们走楼梯吧。”
好在楼层不高,院长李辉的办公室在4楼。见面后我们交谈了一会儿,他便发出邀请:“要不要去我们的健身中心打打球?”这时候我才意识到,刚才碰到的女法官是去楼后面的健身中心打球去了。看她的装束,我还以为下班了去专业健身房呢。
见到这一近乎专业的健身中心时,我有些意外。400多平方米的占地面积,分羽毛球区、乒乓球区、健身器材区、休息区,看起来大气整洁。李辉说,这里原来是一个大型审判庭,可根据基层法院的实际,这样的审判庭基本没有使用的机会,一直闲置在那儿。后来,有干警在中间的空地简单地拉起一道网,在下班后打起了羽毛球,可毕竟不是专业场地,有人差点儿摔伤。就是这个事儿,勾起了李辉为干警们建一个健身中心的想法。
近年来,各种类型案件逐年增多,法院案多人少,审判任务繁重,许多法官经常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又在办案过程中接触了太多的负面情绪,身心疲惫。如果为大家建一个健身中心,不仅能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还能有效改善大家的健康状况。想法提交院党组研究决定后被一致通过。
说干就干,该院与县体育运动部门联系,根据法院干警的工作特点和闲置房间结构,对健身中心进行规划设计,预计建成室内羽毛球场一个、乒乓球台两个,并有针对性地配备了跑步机、多功能举重架、健身自行车、综合训练器、哑铃等健身器材。不过,全部预算下来,费用有10余万元,如何在办公、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成为健身中心建设的最大障碍。最后的决议出来了:把院办公楼的电梯停运,用节省的电费建健身中心。电梯试停一个月,经测算可省下电费一万余元。院里的主办公区都在3层、4层,爬爬楼也不失为一种好的健身方式。这下,建设健身中心的资金终于有了着落。之后,该院迅速行动,健身中心在5月初建成并投入使用。
了解了健身中心的建设过程,我才明白过来:电梯不是坏了,是暂停使用。
现在,这个省出来的健身中心每天在下午下班后开放两个半小时,周末下午开放3个小时,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天下班后,都有不少干警在这里进行自己喜好的体育活动,在尽情挥洒汗水的同时,也拥有了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同事们在一起活动,彼此间多了交流,也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李辉笑着说,还有一个意外收获是,大家下班后健身成了习惯,有效避免了当事人的吃请。
“我们在日常行为上注意点儿,多些节约意识,要把经费用在刀刃上。”李辉倡导的这种理念,深入每名干警的内心——一张纸双面打印,下班随手关灯,还有近乎苛刻的车辆使用管理及招待规定……对这一切,谁会说是小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