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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身处地为民着想 案结事了少跑千里路

  发布时间:2014-05-05 16:36:35


    “左庭长,实在太感谢您了,要不是您及时办理我的案件,我就要从濮阳到光山来回跑好几趟。现在案子调解成功了,我可是少跑了几千里路啊。”当事人张某拉着民一庭庭长左忠志的手,深情的说着。

    5月4日上午,民一庭庭长左忠志正在工作,接到立案庭的电话,原来有一个离婚纠纷案件,原告从500公里外的濮阳来光山法院立案,要求与光山籍的被告解除婚姻关系。按照诉讼程序,案件受理后一周内送达当事人,一个月以后开庭审理。这样一来,原告就要在濮阳光山之间来回跑上好几趟。左庭长知道这一情况后,立刻打开卷宗了解案情,原来原、被告于1999年1月登记结婚后,同年5月被告因生气回光山娘家居住,自此双方分居至今,长达15年。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左庭长初步判断双方婚姻无和好可能,均有离婚意向,遂驱车前往被告住所地,几经询问,找到被告胡某。左庭长说明来意后,胡某果然同意离婚,这个案件最终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张某与被告胡某离婚。本来一场耗时数月、花费颇大的离婚案件,就这样迅速圆满的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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