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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立少年综合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4-04-11 15:23:04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突出保护的少年司法宗旨,构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我院正式成立少年综合审判庭,负责审理二十五周岁以下的被告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和涉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

    近年来,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开展了回访帮教、送法进校园、帮扶留守学生等活动,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在对少年审判工作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院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提出申请,成立专门的少年审判机构,更加有力地保障少年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从刑事审判领域拓展到民事、行政审判领域,为预防、教育、保护青少年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我院根据青少年审判工作的特性和需要,在全院范围内抽调精兵强将,高标准选配少年综合审判庭工作人员:选取政治素质较高、业务素质过硬,兼具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经验的女法官担任庭长。为充分发挥女性在少年审判方面的优势,同时选调一名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青少年思想工作的女法官到少年综合审判庭工作,同时配备一名书记员担任审判辅助工作。

    为彰显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将大力推进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圆桌审判,继续推行庭前社会调查,全面了解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和平时表现等情况;强化法庭教育,贯彻寓教于审的少年司法政策;落实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坚持判后回访,加强对未成年犯的监管和矫正力度,预防再犯。在涉少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中,坚决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凸显司法人文关怀,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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