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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室捆绑六旬老太抢劫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3-08-13 16:25:03


    河南省光山县已二进宫男子郑某,出狱后不思悔改,光天化日入室捆绑六旬老太抢劫财物。日前,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0元,三度进宫领重刑。

    被告人郑某因犯盗窃罪,1997年3月1日被我院判决处有期徒刑3年;因犯盗窃罪,2005年12月10日被我院判决处有期徒刑9年;经减刑于2012年6月2日刑满释放。两次牢狱之苦,并没有让郑某长记性,不劳而获的恶习时常作祟,他重操旧业。2013年4月8日14时40分许,被告人郑某窜到光山县仙居乡徐楼村方小湾组刘老太太家中,郑某正在实施盗窃时,刘老太太回到家中,郑某立即用手将刘老太太口鼻捂住,不让其呼救,随后将刘老太拖入房中,解开刘老太的裤腰带,并用刘老太的裤腰带和床单将刘老太的手脚捆住,同时对刘老进行语言威胁,劫取刘老太家中的人民币500元,后逃离现场。

    我院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被发觉后,即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和威胁,当场劫取财物后逃走,其行为已构成抢动罪。被告人郑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遂依法对被告人郑某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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