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我院刑一庭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由光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吕辉辉犯寻衅滋事罪一案,我院审管办对此次庭审作为示范观摩庭进行庭审评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亲自观摩庭审并于庭后进行了庭审评查。刑一庭、审管办的主管领导及庭审评查组成员参加观摩庭审并于庭后进行了评查。刑一庭、刑二庭全体法官参加了观摩。
李院长在庭审评查评议时指出:开展“三评查”工作,是上级法院的要求,是提高法官执法办案能力的最重要的手段、最有效的途径、最直接的方式,我们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五月份我在最高法院学习期间,专门为院领导、专委、审管办及各部门负责人购买了《人民法院庭审和文书制作规范与技巧》一书,对指导“三评查”工作很有裨益,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勇于实践。今天的庭审很成功,符合要求,但在举证质证、庭审小结方面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要进行改进。审管办要以这次示范观摩这契机,不断推进“三评查”活动工作开展,扎实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
为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审判质效,我院根据省、市法院2013年审判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于五月份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三评查”即案件评查、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工作实施办法,对“三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评查范围和方法、工作要求及结果运用均作出了具体规定,实行“三评查”工作常态化。
自五月份以来,我院已作重点评查各类案件11件,常规评查案件65件,庭审评查3件,评查裁判文书26份,“三评查”已常态化开展,并已在提高审判工作质效,提高案件质量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