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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六个强化确保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3-05-24 10:44:43


    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我院迅速行动,广泛动员,突出“六个强化”,深入推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将司法公信建设提升到党和国家全局的战略高度进行部署。这次法院系统开展的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改进人民法院司法作风、树立良好司法形象、推进司法公信建设的实际需要。法院干警要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抓好教育活动、改进司法作风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教育活动是今年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我院党组将开展好教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共同抓的良好局面。我院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把教育活动与法院文化建设、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三同步、两公开”、“两评查”等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和活动载体,细化活动内容和方法步骤,科学统筹,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行为规范。要求全院干警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审限规定,严肃庭审纪律,规范审判、执行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工作责任心,遵守司法礼仪,注重文明司法,规范着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切实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我院教育活动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对全院人员的司法作风纪律和司法行为规范等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强化“一岗双责”。该院要求院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带头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条禁令”和市委“五禁止、十不准”等一系列规定,带头自查自纠,事事处处率先垂范,做出榜样,并实行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对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所分管或所在庭室法官违规违纪的,必须承担管理失职责任。要求全院干警多做为民利民的实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抓落实上,真抓实干,敢抓敢管,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五是强化便民服务。将司法作风教育活动与“三项重点工作”的推进相结合,互相促进,司法服务更加贴近民众,确保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完善便民诉讼机制,方便群众进行诉讼,加强诉讼服务中心、接待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的规范化建设,推行柜台式、一站式服务,减少立案流转环节,及时快捷地受理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民生的案件,及时保全、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减少当事人诉累。

    六是强化监督检查。一方面继续推进“阳光司法”,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以制度落实为切入点,加大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将督查情况作为干警评先评优的依据,完善内外部监督员制度,把监督检查贯穿整个司法活动全程,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有效手段,着力解决无视群众诉求、工作不负责任、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打造一支有凝聚力、战斗力,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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