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9日下午,中院纪检组长张维民受李辉院长邀请,专程来我院作了题为《强化纪律意识,促进廉洁司法》的廉政建设报告,全院干警集体聆听了报告,李辉院长主持报告会并作了发言。
张维民在报告中指出,光山法院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直做的比较好,有着良好的传统。他再强调三点:
一要认清反腐之势。腐败是社会的毒瘤。腐败不除,国将不国;腐败不除,民无宁日。去年年底,新一届中央班子上台之后,出台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全国上下风起云涌。一石激起千层浪,民众反腐空前高涨,因网络视频曝光、微博爆料、情妇举报被查处的高官、贪官一个接一个。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也担负着惩治腐败的重要责任。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关乎司法机关的形象,关乎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在党的反腐败工作全局中,人民法院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领域,又是依法惩治腐败的司法机关。多年来,惩治吏治腐败和司法腐败一直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当前,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全党反腐败形势一样,可以用两个“依然”来概括,就是: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每位法官都是权力的主体,在社会转型期,法官面临的诱惑增多,外界因素的干扰增多,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人情关系对法官正确行使手中的审判权和执行权,都有着很大影响。极少数法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腐化堕落,以审判权、执行权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日趋严密的监督彰显了反腐倡廉、转变作风的决心和力度,提醒广大干警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良知,真正做到珍惜权力、慎用权力、用好权力,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永葆人民法官公正清廉的政治本色。
二要树立纪律之识。增强纪律意识。纪律就是必须遵守的规范、规矩。纪律是凝聚力,纪律是战斗力。“物腐始于心魔”,思想堕落是起源。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产生的原因,归根到底是纪律意识淡薄,视规章制度为儿戏。这就督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严格依纪依法严查违纪行为。再者,每个人都是社会中的一员,缺少了组织和他人的关心,根本无法实现自我价值;同时缺少了社会和组织的约束,人就容易高傲自大,走向毁灭。每个干警都要充分认识纪律的重要性,切实强化遵守纪律的意识,杜绝违纪违法的不良现象。只有做到纪律的要求,纪律才不会管束你;而没有做到纪律的要求时,它就会对你进行惩罚。
三要践行廉政之举。一是“讲”。作为法院工作人员,首先要讲政治,除关心审判、执行业务知识以外,还要看报、看新闻,通过对时政的关注,既能使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也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其次要讲大局。在平时的工作中,不仅做好本职工作,同时,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到院党组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都是法院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服务发展稳定大局是业务工作的应有之义。再次要讲团结。讲团结不仅有利于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维护法官形象、法院形象,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得到领导认可、社会认可,我们办案的环境得到更多理解、支持,这样才利于我们工作的开展。二是“干”。善做善成、实干为先。光说不练,百事无成。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首先要讲质量、讲效率。要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审判工作不超期,综合工作不拖拉。其次,要扎扎实实开展工作,不能光动口不动手。再次,要认真负责。尽职不易,尽责更难。工作尽职尽责,成绩突出,案结事了,才能得到同志、领导的认可。三是“管”。严管就是厚爱,时常警醒绝对不是可有可无。我们每位法官手中拥有一定的权力。俗话说当事人当面是人,背后是鬼。收受当事人的贿赂,是短线,不是长线,风险高,是隐患,不知何时就会翻出来,无异于在自己身边埋了颗定时炸弹。四是“廉”。要做严于律己的法官。如何做到严于律己,关键是要做到“公、正、廉、明”。这是对一名法官最起码的要求。要做到清醒任职、清正履职、恪尽职守、廉洁司法、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撕得开情面。五是“正”。工作上要有责任心,有奉献意识,做到心正、言正、行正。
李辉院长对报告作了点评:张维民组长联系基层法院工作实际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党风廉政建设课,报告高屋建瓴,深入浅出,内容丰富,说理透彻。既有经验总结,又有案例分析,既有现实生活中鲜活的例子,又有深入基层调研后的理性思考,既有理论上的深刻领会,又有实践中的升华提炼,为我们进一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通过这次学习,大家很受教育,很受启发。要求会后各部门组织干警讨论,每一位干警要写一篇专题心得体会。
李辉院长还对这次报告会的会风会纪提出了表扬。
4月8日我院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了总书记在中共第十八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4月11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第十六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我院干警全体参加,4月19日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多次组织干警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体现了我院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目的是通过廉政教育活动,让我们的基层法官达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