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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文殊、孙铁铺人民法庭认真开展庭审示范观摩

发布时间:2012-08-14 14:52:54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基层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人民法庭的庭审技能,我院文殊人民法庭、孙铁铺人民法庭分别于8月6日和8月9日,在院第一审判庭开示范观摩庭,成良仁、杨学珠庭长担任审判长并主审。院长周启明、副院长胡光友、专职审委会委员李钢、朱世军以及其他评审小组成员和部分干警观摩了两个案件审理全过程。

    两个观摩庭审理的分别是婚约财产纠纷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属于群众关注的民生案件。两个基层法庭分别邀请了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严格按照庭审规范操作,法庭准备工作、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开展,保证了当事人的诉权,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分析,查清了案件的事实,找准归纳了诉争的焦点,辨法析理,层次分明,庭审有序。

    庭审结束后,周启明、胡光友等庭审评查组成员与庭审人员进行了座谈,对两次示范观摩庭活动表示肯定,认为庭前准备工作比较充分;合议庭组成规范、配合默契、归纳焦点准确;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是比较成功的庭审活动。但按照庭审规范化的要求,审判人员在驾驭庭审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比喻法庭布置不规范、用语不准确、程序不完整、声音不响亮等,影响了庭审功能的充分发挥,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评查组分别对两次庭审进行了现场打分,记入审判人员司法能力培训档案。

    胡光友副院长要求,民事法官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一是要多学习、多实践、多历练,争取每一次庭审活动做到规范、高效,保证质量;二是庭审观摩要走向制度化、常态化,在观摩中发现问题,在观摩中获得提升;三是要善于总结,加强交流。每一次庭审观摩,都要善于发现庭审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总结好的经验,交流好的做法,切实提高我院人民法庭的庭审质效,打牢基层人民法庭执法办案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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