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爱、监督就是支持”的工作理念,坚持“四个主动”,做到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处于监督之下,受到各界好评。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权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建立代表委员联络之家、开通24小时联络专线、上门走访、公开信、意见函、短信平台、座谈会等形式定期向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每年年初县人代会分组审议法院报告时,准时派出中层正职以上干警列席各代表团会议认真记录,耐心听取批评,诚恳征求意见,在今年的县人代会上征求到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1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举措,抓好落实反馈;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来院视察、旁听庭审、参与执行,为法院工作“挑刺”或给力。今年开展“两评查”活动以来,已有16名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点评打分,促进了工作规范、作风改进和能力提升。
二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主动通报情况,邀请新闻媒体采访,引导正面宣传,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网友对法院工作的关注,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与网友互动,及时答复网友关注的话题,今年以来,共答复网友问题16次,反响良好。
三是主动接受检察法律监督。与县检察院建立了工作衔接机制,对两院涉及公诉、民行监督、案卷查阅移交、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工作明确了具体规范,保障检察监督及时顺畅。
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并落实司法公开的“六项制度”,裁判文书百分之百上网,坚持庭审网络直播,认真开展法院开放日、基层大走访、“法官村长”等活动,全院78名干警分别派驻全县353个行政村(居委会)担任法官村长,坚持每月进村走访,通报工作,倾听民意,排查化解纠纷,不断改进工作。今年上半年,“法官村长”深入乡村化解矛盾纠纷123起,帮助89户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得到受益群众、代表委员、基层组织的真诚认同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