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我院副院长胡光友担任审判长,与审监庭的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在我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由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光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勇、程朴海、李俊、陈文学、刘明喜、周伟明、官辉、裴仁海、肖传波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并作为示范观摩庭在网上庭审直播,院有关领导和庭室负责人现场进行了观摩学习。
上午8时30分,随着开庭的法槌敲响,整个庭审活动在审判长的指挥下有条不紊进行。庭审中,合议庭成员举止大方、言语规范、分工得当、配合默契。控辩双方围绕焦点,举证质证,辨法析理、各抒主张。整个庭审活动气氛严肃、张弛有度、重点突出、层次分明。一起有九名被告人涉及两个罪名非常复杂的刑事案件,合议庭仅用两个小时就将事实查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做到了庭审活动法官审得清、观众听得明。既较好的体现了刑事审判的司法权威,树立司法公信力;又充分保障了刑事被告人辩护权,让被告人认罪服罪;同时也给参加旁听的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庭审观摩取得了圆满成功。
我院领导带头开观摩庭,在全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一是领导带头开庭,体现了院党组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两评查”活动的具体要求,在“两评查”活动中真抓实干,不走过场;二是领导带头开庭,提升了庭审观摩的层次和水平,起到了示范和表率作用,促进了我院“两评查”活动向高度和深度发展;三是领导带头参加开庭,可以通过亲自审理案件,及时发现庭审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便于总结经验,指导“两评查”活动卓有成效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