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借助巡回陪审、庭室联动、和谐共建三项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专职调解员、司法联络员的“三驾马车”效应,切实将矛盾前沿化解的根基夯实。
一是拓展巡回审判的能动司法效应,建立“巡回陪审点”,由陪审员独自“走出去”,分管院长和业务骨干定期对巡回陪审的程序和实效进行考核,切实将陪审机制融入群众工作。
二是注重机制固定化和载体有形化,构建“庭室联动”机制,切实增强专职调解员在矛盾前移化解中的作用。
三是主动延伸沟通平台,邀请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共建部门各自确定一名专门的司法联络员,切实提高和谐共建机制的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