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紧紧围绕“人民满意再提升”活动主线,以创先争优为载体,从审判发展实际出发,采取“五项措施”,努力强化五个意识,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强化大局意识。把是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衡量审判工作的基本标准,努力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强化发展意识。在机制创新和规范执法上下功夫,努力破除发展的“瓶颈”制约,为审判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走在前列打下扎实基础。
强化效能意识。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坚持科技强院,进一步优化、完善信息化网络建设,提高干警信息应用能力,着力提高办案效率,积极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强化为民意识。加强与乡村、企业的联系沟通,坚持和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真正做到知民情、解民忧,发挥好审判机关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职能作用。
强化廉政意识。牢固树立宗旨观念,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确保队伍作风与业务建设齐头并进、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