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共有干警3名,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庭同志积极工作,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让人民满意”、坚守“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三项重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庭的思想,以树一流形象、抓一流服务为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在2009年被评这全县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的基础上,2010年又创造了新的业绩。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01件,结案182件,结案率达92%,其中调、撤案件共119件,调撤率65%,居全院收结案第一。
一、审慎执法不拖延,抓紧时间快结案
从事民事审判的人都知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起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按普通程序,再快也少不了个月,如何充分利用时间,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案,是每一个审判人员必须面对的问题,对在面临案多人少民三庭全体干警而言,更需要需要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解决这个问题,庭长李国强对全庭同志提出如下要求:1、在案件分到审判人员手中后,承办人要在第一时间,将诉讼状送到被告手中,并确定开庭时间,在答辩期内,承办人需认真研究案情,如有疑难问题,由承办人将问题提出,全庭同志一起讨论,若庭内不能解决,待开庭后,将问题及时向主管院长提出,然后研究解决,解决不了的,提请审判委员讨论,以最短的时间解决案件疑难问题;2、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辨争点,在庭审中针对争点查明事实,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审调解,若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则在庭审后继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仍不能达成协议的,则及时下判,既不能久拖不决,也不能久调不决。全庭同志根据上述要求,全年共审结民商事及破产衍生案件176件,当事人对民三庭的工作非常满意,取得了非常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扎实推进破产工作,及时为破产企业提供法律帮助
民三庭在审理强山集团破产还债案件中,由于该项工作不仅是法院党组的重点工作,更是全县人民工作的重点,涉及职工补偿安置、征地等众多复杂工作,民三庭安排优秀干警,突破正常工作时间,不分昼夜加班加点,精心组织,忘我工作,最终为华瑞集团并购强山集团,妥善处理职工安置,以及新企业的征地建设等系列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司法服务,赢得社会各界的赞同。经过全庭同志的共同工作,2010年共终结6件破产案件。得到县委及政府的好评。民三挺全体干警在紧张的审判工作之余时刻不忘记加强学习,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最新政治理论,法学理论,学习党新的执政理念和发展理念。在审判实践中,不畏艰难,迎难而上。
2010年1月份在审理光山县粮食局城关供应公司及光山县植物油集团总公司破产还债案件中,出现了破产企业资产变现时承租人拒不交付财产的情况,若不能及时将已变买的财产交付给买受人,可能给破产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审理工作突显巨大困难,民三庭干警没有退却,没有回避,通过多方工作,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最终在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各利益相关互相让步和解,困难迎刃而解。
三、指导法庭工作 ,为提高审判质量服务
指导法庭是民三庭的工作之一。在2010年,民三庭共参与研究法庭疑难案件5起,参与法庭审理案件20多起,到法庭所在地走访多次,得到院党组及兄弟庭室的好评。2010年,马畈法庭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时,民三庭参加合议庭,经过反复做当事人的工作,案件圆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