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5月22日上午,光山县法院组织干警到正大街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遛狗一定要拴绳,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未成年人偷偷使用家长账号进行游戏充值是可以追回的。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和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充值行为无效,家长可要求返还。”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活动中,干警通过发放民法典宣传折页、现场讲解和法律咨询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普及民法典相关知识,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光山县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执行职能,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用法治“力度”切实维护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