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召开期间,我院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分别深入到各代表团审议地点,发放征求意见函和征求意见表,听取和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随后,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研究。
大家一致认为,人大代表对法院的监督和支持,是法院自我完善、改进工作的重要支柱,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互动,将代表的监督化为法院工作发展的巨大动力,是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启明为此强调四点:
一是对本次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仔细研究,逐一进行书面回复,必要时党组成员或主要办案人员要进行回访,面对面沟通交流,对工作原则或工作作风等问题,要研究系统措施和制度,对个案问题,要全程跟踪汇报,对司法体制等宏观问题,要做好细心解释和说理,必要时向党委和上级机关汇报,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
二是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对年度工作重点、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重要改革措施及重要活动安排等,坚持以法院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拓宽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渠道,要经常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走访、座谈,邀请视察法院工作,主动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逐项研究落实,使法院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群众满意。
三是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在监督中提高审判质量。积极落实好特约监督员、廉政监察员制度,发挥好内外监督作用。对审理中的难点案件、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以及人大督办的重点案件,要主动向人大汇报,并预先通报开庭时间、地点,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加听证,争取各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更加注重加强法制宣传。将法制宣传工作渗透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立足职能,在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随时随地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追求“办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最佳办案效果;要及时为广大农民提供法律帮助,全力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为企业经营者提供法律支持,服务县委决策,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向中小学生宣传法律知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主动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制宣传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借助他们在群众中的威望强化法制宣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