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专项基金,解决了实质上无产可破状态下破产费用来源及管理人的报酬问题,这也是法院对我们管理人工作的一种认可与肯定。”光山县小白龙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团队的陈宏说,“基金保障了破产管理人有效、有序做好破产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了管理人的工作积极性。”今年来,光山县人民法院启用破产专项基金,用于补偿小白龙健身公司等破产清算案件的破产费用和管理人报酬。
“这类实质上无产可破的案件,不仅债权清偿存在困难,破产费用也没有来源,前期的费用都是由管理人先行垫付的,但从破产工作的长远开展来看,如果管理人参与破产案件的基本成本无法保障,必然严重影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该类案件的工作积极性。”光山法院民二庭庭长、小白龙健身公司案件承办人张锋说,“现在借助破产基金,解决了这类实质上无产可破的案件的破产费用来源及管理人报酬问题,不仅有效保障了破产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共同推进管理人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光山县人民法院 光山县财政局破产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系光山法院、光山县财政局为解决本地区破产管理人承办无启动经费的企业破产、公司强制清算案件难题而制定的,破产专项保障基金得到光山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今年以来,光山法院共计审结破产案件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