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营商进行时 | 百万纠纷巧调解 助企纾困护发展

发布时间:2024-07-11 09:25:32



    “非常感谢王法官帮我们争取了时间,让企业可以继续经营下去。”

    近日,光山县法院马畈法庭成功调处一起案涉金额高达两百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促进涉企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有力地维护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年,原告某建设公司与被告某水泥公司先后签订了三份施工合同,原告施工完毕后,经双方结算工程总价款为1214万元,被告陆续支付了930.5万元,尚欠283.5万元未支付,该建设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该水泥公司诉至法院。

    马畈法庭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具有较大的调解空间。庭审前,庭长王建志通过走访该水泥公司、查询银行流水,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现近些年由于市场行情不景气,企业经济效益锐减,该水泥公司当前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才导致款项迟迟未能付清。

    为了不因“一纸判决压垮一家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王建志着力在调解上下功夫,坚持对被告释法明理,明确告知付清欠款是应该的,失信不仅会给企业名誉带来不良影响,更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由于该建筑公司在省外,路途遥远,为了让企业少跑路,王建志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线上与其负责人沟通,讲明被告的难处,分析其中的利弊,被告已经付清了绝大部分款项,只是当前确实遇到了困难,并不是不愿付款,希望能给被告一个缓和的时间。

    通过“背靠背”交流,确认了双方的真实意思,王建志及时组织双方到法庭“面对面”沟通,对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当面详谈。上午9点持续到下午1点,历经4小时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以50%的银行转账及50%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按月分期给付原告工程款及利息合计近300万元。

    该案的成功调解,使双方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也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经济下行给被告生产经营所带来的损失,助推企业以发展促效益,以解纷促生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光山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综合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多措并举护航企业发展,为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