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光山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于2023年12月26日五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以下52名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所持有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证将依法自动注销,参加审判的案件如有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公布如下:
王生华,陈锋,何艳,李成根,徐洪海,杜秀明,刘榕,屈坤,杨世新,雷莹莹,彭蕾,晏建国,董小玲,吕心兵,张自琴,周三龙,胡宗霞,徐永贵,谢福安,吴玲玲,杨平,张旭,喻敬翔,易倩,马德元,王萍,李德霞,张云,方思德,金贵新,帅克祥,晏资忠,朱华清,舒世政,汪万枝,王贻军,聂建坤,王晶晶,刘立平,徐开良,王玲玲,陈良森,卢嘉峰,王世福,文灏,李树祥,罗先升,陈明清,彭宏,彭公宝,董华,付丽红。
特此公告
光山县人民法院
光山县司法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