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9月30日)
一、基本情况
(一)审判案件收结存及结案率
全院共受理审判案件5712件,同比下降9.23%;其中旧存401件,同比下降21.21%;新收5311件,同比下降8.17%;结案5225件,同比下降7.96%;未结487件,同比下降20.94%。案件结案率为91.47%,同比上升1.26个百分点,收结比为98.38%,同比上升0.23个百分点。
(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收结存及结案率(不含刑罚与执行变更案件,含行政赔偿案件)
全院共受理刑事案件745件,同比上升8.75%;其中旧存107件,同比上升84.48%;新收638件,同比上升1.75%;未结84件,同比下降18.44%;审结661件,结案率为88.72%,同比上升3.76个百分点。
共受理民事案件4786件,同比下降12.40%;其中旧存289件,同比下降31.67%;新收4497件,同比下降10.79%;未结366件,同比下降25.60%;审结4420件,结案率为92.35%,同比上升1.35个百分点。
共受理行政案件95件,同比上升1.06%;其中旧存4件,同比下降73.33%;新收91件,同比上升15.18%;未结33件,同比上升65%;审结62件,结案率为65.26%,同比下降13.46个百分点。
二、审判质效考核指标情况
(一)质量指标
1、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标值>91%)
县区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总体水平为89.81%,我院为88.57%,落后于总体水平1.24个百分点,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九。指标较好的员额法官有胡晓玮98.80%、王建志96.73%、杨静96.67%。指标靠后的员额法官有李卫东80.99%、张健79.37%、夏惠凤74.76%、潘伦皓72.40%、陈霖72.22%。
2、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未进入再审审查的案件数与辖区生效案件数的比值(达标值>99.6%)
县区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总体水平为99.23%,我院为99.46%,优于总体水平0.23个百分点,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六。指标靠后的员额法官有陈义99.60%、李家永99.07%、周红霞99.07%、张磊98.82%、夏惠凤98.70%、柳玉慧98.68%、张健98.67%、左忠志97.42%,其他员额法官均为100%。
3、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达标值<1%)
县区法院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总体水平为1.89%,我院为1.97%,落后于总体水平0.08个百分点,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七。指标较好的员额法官有胡晓玮、闻传崇、杨静、王建志、陈义均为0%。指标靠后的员额法官有左忠志7.53%、陈霖5.56%、潘伦皓5.21%、戴启坤5.15%、夏惠凤4.37。
(二)效率指标
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标值98.5%)
县区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总体水平为98%,我院为96.78%,落后于总体水平1.22个百分点,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十。指标较好的员额法官有胡晓玮、闻传崇、张磊、杨静、左忠志、王建志均为100%。指标靠后的员额法官有张健95.30%、刘鉴96.23%、李卫东90.40%、潘伦皓80.93%、夏惠凤73.56%。
2、收、结案均衡度(案件效率主要指标)
收案均衡度(达标值>80%)
县区法院收案均衡度总体水平为92%,我院为86.47%。落后于总体水平5.53个百分点,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八。指标较好的员额法官有汪安强79.52%、王建志79.16%、饶懿79.06%。指标靠后的员额法官有周红霞61.16%、杨文俊55.45%、戴启坤53.81%、李卫东43.96%、柳玉慧40.78%。
结案均衡度(达标值>80%)
县区法院结案均衡度总体水平为78%,我院为77.51%。落后于总体水平0.49个百分点,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十。指标较好的员额法官有姚国辉80.40%、陈良年77.26%、饶懿76.39%。指标靠后的员额法官有张磊60.10%、周红霞60.01%、柳玉慧56.36%、杨文俊51.03%、李卫东41.66%。
3、平均审理天数
县区法院审判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总体水平为26.41天,我院为27.52天。落后于总体水平1.11天,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七。指标较好的员额法官有周红霞6.76天、余艳丽7.85天、胡晓玮9.12天。指标靠后的员额法官有李卫东61.04天、夏惠凤55.37天、柳玉慧49.40天、张健47.70天、潘伦皓46.25天。
4、各月平均结案率
我院月平均结案率为59.92%。指标较好的员额法官有余艳丽91.51%、周红霞90.63%、胡晓玮87.98%。指标靠后的员额法官有潘伦皓47.49%、李卫东46.31%、张磊42.24%、夏惠凤40.78%、陈霖39.37%。
(三)质量指标一致性
1、民事调解率
县区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总体水平为24.31%,我院为25.36%。优于总体水平1.05个百分点,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六。审理民事案件的员额法官中,指标较好的员额法官有周红霞56.83%、柳玉慧35.93%、陈义35.61%。指标靠后的员额法官有张健11.64%、张锋13.97%、饶懿14.41%、陈良年15.71%、李卫东16.53%。
2、诉讼案件撤诉率(不含民事一审案件)
我院诉讼案件撤诉率为0.54%。
3、行政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标值>50%)
县区法院行政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总体水平为52.60%,我院为38.30%,落后于总体水平14.3个百分点,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十。
4、民事案件调撤率(达标值>45%)
我院民事案件调撤率为35.63%。指标较好的员额法官有周红霞64.32%、柳玉慧56.29%、陈义46.97%、胡晓玮44.85%、李家永42.86%。指标靠后的员额法官有陈良年17.80%、张锋19.55%、饶懿24.77%、张健24.87%、汪安强28.18%。
5、金融案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综合质效
①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县区法院总体水平为98.26%,我院为98.42%,优于总体水平0.16个百分点,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五。
②一审案件改判发回率:县区法院总体水平为0.37%,我院为0.53%,落后于总体水平0.16个百分点,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八。
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县区法院总体水平为99.62%,我院为100%,优于总体水平0.38个百分点,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一。
(四)效率指标一致性
1、法定审限内未结案比
县区法院法定审限内未结案比总体水平为96.60%,我院为96.92%,落后于总体水平0.32个百分点,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五。指标靠后的员额法官有杨文俊96.77%、张健96.43%、潘伦皓90.91%、戴启坤85%、李家永83.33%、夏惠凤79.41%。其他员额法官均为100%。
2、民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
县区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总体水平为95.66%,我院为93.67%,落后于总体水平1.99个百分点,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十。指标较好的员额法官有王建志99.27%、杨静99.33%、陈义98.48%。指标靠后的员额法官有张健80.95%、柳玉慧80.24%、李卫东77.69%、陈霖76.27%、戴启坤73.86%。
3、民事一审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标值>45%)
县区法院民事一审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总体水平为34.
78%,我院为35.58%,优于总体水平0.8个百分点,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五。其中指标较好的员额法官有胡晓玮66.06%、余艳丽62.33%、饶懿55.76%。指标靠后的员额法官有陈义23.48%、姚国辉22.94%、闻传崇22.86%、张健21.16%。
4、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3件(达标值0件),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四,情况如下:
序号 案号 案由 立案日期 承办人
1 (2022)豫1522民初4219号 执行异议之诉 2022-09-02 戴启坤
2 (2022)豫1522民初4218号 执行异议之诉 2022-09-02 戴启坤
3 (2022)豫1522刑初302号 挪用资金罪 2022-06-02 李家永
5、上诉案件平均移转天数
县区法院上诉案件平均移转天数总体水平为19.10天,我院为19.86天,落后于总体水平0.76天,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九。指标较好的员额法官有周红霞14.4天、潘伦皓15.32天、余艳丽16天。指标靠后的员额法官有张锋30.13天、陈义26.07天、李卫东24.87天。
6、诉讼案件当庭裁判率(达标值>20%)
县区法院诉讼案件当庭裁判率总体水平为23.99%,我院为23.74%,落后总体水平0.25个百分点,在全市县区法院排名第七。指标较好的员额法官有杨静57.62%、李家永45.53%、陈义42.42%。指标靠后的员额法官有杨文俊10.79%、左忠志9.63%、陈霖8.89%、柳玉慧7.19%、闻传崇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