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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法院召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教育暨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会

发布时间:2023-09-28 10:00:16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遵规守纪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确保廉政过节,9月27日上午,光山县法院召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教育暨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会,给全体干警打好“预防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付晓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郑先霞、该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余晶主持。

  党组成员、副院长甘东超首先传达了《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节点开展纠“四风”树新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郑先霞宣读了《市纪委关于四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她强调,一要清醒认识问题,充分认识到当前酒驾醉驾问题依然严重,形势依然严峻;二要提高思想觉悟,以案为鉴,深刻吸取身边人的惨痛教训,自觉杜绝酒驾醉驾行为;三要加强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纪法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要严肃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将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各法院干警要高度警醒、守住底线。

  付晓虎对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一要谨记特殊时期,当前正处于主题教育期间,要时刻绷紧检视问题这根弦;二要谨记廉洁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十二个严禁”,切实做好节假日值班、督导等工作;三要谨记节俭之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清廉文明过节,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四要谨记有调研心态,多听多看,更加深入了解基层,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五要谨记正面宣传,牢记党员干部身份,维护家乡、维护单位,主动正面宣传;六要谨记安全第一,进一步做好自身及单位安全保障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节日期间无安全隐患;七要谨记文明习惯,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文明规定,切勿酒后驾驶,树立良好法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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