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丈夫已经去世多年,以结婚为名骗取他人钱财, 8月22日,光山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庭审查明,2009年12月15日至31日,程某化名“王英”,谎称其丈夫已去世多年,以与被害人蔡某结婚为名,欲骗取蔡某某人民币2万元。蔡某在给付“王英”1万元后,发现“王英”身份证上的名字为“程某”,即前往“王英”所在村民组打听,得知“王英”真实姓名是“程某”,且其丈夫健在。蔡某遂向光山县公安局报案。1月19日,光山县公安局民警在被告人程某家中将其抓获。
法院认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庭审过程中,程某自愿认罪、悔罪,同时程某系初犯、偶犯,且年逾六旬,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