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山县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罗某迫于失信曝光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基本案情:
据了解,原告钟某与被告罗某通过互联网结识,2022年3月至4月,罗某数次向钟某借钱,共计3000元,并承诺会如约偿还,但到了约定日期罗某又找各种理由拖欠且态度恶劣,钟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罗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所有欠款。
执行过程:
由于罗某一直未主动还款,钟某遂申请了强制执行。承办人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敦促其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承办人还对罗某名下银行卡及微信、支付宝进行了网络查控,发现这些账户均只有零星余额,不足以偿还欠款。
承办人多次通过电话与罗某进行了交流,了解其基本情况,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发现罗某不停拖延,有意图逃避法院执行的想法,迅速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承办人还告知罗某,如仍不履行法律义务,将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上曝光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最终,在失信曝光的压力下,罗某主动联系钟某还清了欠款,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小标的执行案件虽然案情简单、涉案金额小,但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最直接的体验。光山县法院坚持小标的案件不小看,综合运用各项执行手段,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捍卫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