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光山县法院在庭前化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做到了以最短时间、最低成本圆满解决涉市场主体纠纷,用实际行动优化了营商环境。
2021年3月,被告易某在原告某公司购买了砂浆。当年10月,双方结算后发现,易某仍有43560.65元货款未结清,但该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易某偿还所欠货款及逾期利息。
光山县法院受理纠纷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具有在庭前一次性解决的可能性,于是承办人在庭前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向双方释明法律关系,组织双方进行和解,帮助完善协议,最终该公司与易某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了撤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处理涉市场主体纠纷时,光山县法院坚持多元解纷,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办案效率,不断降低诉讼成本,不断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切实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