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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管理+诉前调解” 推动矛盾纠纷从源头破题于前端化解

发布时间:2023-02-21 10:23:31


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整合解纷资源,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光山县人民法院探索建立了“网格管理+诉前调解”机制,致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前端、化解在诉前,力求以最高效率、最低成本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

协同联动制度,搭建工作格局。该院主动与辖区党委、政府沟通对接,力争在党委的领导下、政府支持下织密诉源治理网络,联合印发了诉源治理相关方案,将诉前调解融入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网格管理+诉前调解”相互融合积极打造多渠道分流、多层次化解诉源治理体系,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防控、多元化解,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业务交流制度,提高能力素质。该县综治中心与该院负责该项日常工作的对接协调,其中该县综治中心推荐了解民情、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较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网格管理员。该院从中选任兼职诉前调解员并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定期对网格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邀请网格管理员旁听典型案件或安排法官对网格管理员进行个案指导,提升网格管理员解纷业务水平。

案件分流制度,规范解纷流程。该院对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为辖区内村(社区)、乡镇(街区)且适宜化解、调解的纠纷,经当事人一致同意后,按照属地原则将案件分流至该村(社区)、乡镇(街区)的网格管理员进行调解。分案后,网格调解员及时登录调解平台,确认接受指派并进行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的可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依法及时转入立案程序,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诉权。

奖惩考核制度,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成功化解、调解纠纷数量及质效等作为网格管理员动态管理的指标,对表现突出的网格管理员在评先评优方面给予优先,进一步激发网格管理员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两率”走访、送法进社区等线上线下活动,全面宣传“网格管理+诉前调解”机制优势及典型案例,积极培育多元解纷观念,引导人民群众主动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

“网格管理+诉前调解”的解纷模式,实现了综治部门和人民法院优势互助和资源共享,推动人民法院的调解平台融入到网格这一社会治理的基层单元,协力推进网格管理与诉源治理的深度融合,引导人民群众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确保矛盾纠纷的精准解决、一次性解决。2022年,光山县人民法院诉前分流案件3897件,调解成功2512件,诉前调解率为69.83%,诉前调解成功率为64.44%,较去年增长13.16%,切实发挥了“网格管理+诉前调解”在案件繁简分流、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作用

责任编辑: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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