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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22-08-03 16:13:10



 

 

 

本院各部门、各审判团队: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及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积极助力营商环境调查评价工作。根据本院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原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付晓虎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李国强   党组成员、副院长

闻传崇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刘  鉴   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

胡晓玮   党组成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戴启坤   审委会委员、政治处负责人

余艳丽   审委会委员、一级法官

陈梦扬   审委会委员、执行局负责人

成  员:潘伦皓   刑事审判庭负责人

杨  静   立案庭负责人

饶  懿   审管办负责人

张  健   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张  锋   民事审判二庭负责人

左忠志   综合审判庭负责人

付  涛   装备科科长

程芳德   法警队负责人

杨文俊   孙铁铺法庭负责人

姚国辉   马畈法庭负责人

陈  义   文殊法庭庭长

汪安强   泼陂河法庭庭长

王建志   白雀法庭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二庭,刘鉴兼任办公室主任,周红霞任办公室副主任,汪彤彤任联络员。

二、指标工作专班

(一)立案工作小组

组  长:胡晓玮(兼)

组  员:杨静、李树君、王思敏

主要职责:负责立案方面营商环境相关指标优化提升、省评、市评填报及其他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二)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刘鉴(兼)

组  员:张锋、饶懿、周红霞、王娇娇、汪彤彤、瞿蕊

主要职责:负责审理方面营商环境相关指标优化提升、省评、市评填报及其他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含破产)。

(三)执行工作小组

组  长:李国强(兼)

组  员:陈梦扬、黄自强、王曼

主要职责:负责执行方面营商环境相关指标优化提升、省评、市评填报及其他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含破产)。

(四)创新宣传小组:

组  长:李国强(兼)

组  员:戴启坤、陈梦扬、杨静、张锋、饶懿、段祖号、吴宣萱、瞿蕊

主要职责: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培育及宣传报道工作。

(五)企业权益服务小组

组  长:刘鉴(兼)

组  员:陈梦扬、潘伦皓、饶懿、周红霞、黄自强、王曼、汪彤彤

主要职责:负责涉营商环境案件企业回访、企业权益保护及满意度提升等相关工作。

(六)后勤督查小组

组  长:李国强

组  员:戴启坤、成良仁、付涛、汪婷婷

主要职责: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后勤保障、智慧法院建设及督查问责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各成员要从思想上重视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承担起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力军职责。

2、注重工作落实。各专班小组负责各自领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积极学习先进城市经验,促进营商环境工作优化提升;定期召开专班小组工作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决议进行协调完善解决;对省评、市评填报提交的佐证材料需经团队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至联络员处汇总,并经领导小组把关后上报。

3、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督查小组要加强督查问责,对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环节有效衔接、高效运转;对服务差、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延误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奖惩办法及有关纪律处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光山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责任编辑: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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