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宣传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审判服务,只有把审判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更加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扩大影响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5月25日,我院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精神,通报上半年宣传工作情况,对下半年的工作开展提出四条措施。
2009年,在周启明院长的重视和支持下,在院经费紧缺的情况下,我院兑现了宣传工作奖励,对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装备科干警汪婷婷同志进行了单项记功,对部分没有完成任务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有效地推动宣传工作的开展。但今年以来,我院宣传工作有所松懈,效果很不理想。上半年我院共发稿283篇,除政治处、刑一庭、执行局等部门较为积极外,其他部门此项工作进展缓慢或者没有开展,处于全市法院的落后地位。同时还存在宣传声势不大,深度报道不够,推出的典型力度不够等问题。距年终考评,时间已过半,时间紧,任务重。全院干警要齐心协力,齐头并进,狠抓落实。
一是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宣传。全院干警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眼光不能仅盯在办案上,要学会宣传,善于宣传。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宣传。通过宣传,把办案效果最大化,让人民群众知道法院在干什么,案件办的公不公,群众信任不信任。
二是要突出宣传重点。全方位宣传院党组和各部门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的新举措;落实最高法院实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的“六公开”的新办法;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为县委决策部署提供司法保障取得的新成效;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
三是树立舆论风险意识。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要提前评估舆论风险,防止发生负面影响。要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和省委政法委等有关宣传工作的纪律规定。各部门的投稿要发送到宣教科邮箱审核。要坚持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唱响主旋律。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对网评法院等网民提出的问题,要快速及时的办理,正确引导,防止负面炒作。
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对宣传上稿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具体通报到部门,到干警个人。要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对完不成任务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把宣传绩效用到助审员、审判员等职务的任命上。加强通联争取媒体支持,在扩大广度的同时,集中精力加强深度宣传,扩大宣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