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我院召开工作会议,对开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党组织、党员干警“创先争优”活动及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上印发了《中共光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光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机关党组织、党员干警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院党组全体成员及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机关党组织、党员干警“创先争优”活动是根据中央、省、市、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的,历时三年左右。目标是到2012年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学习型党组织。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一批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坚持学习的表率、敬业奉献的表率、服务群众的表率、遵纪守法的表率、弘扬正气的表率的“五个表率”优秀共产党员。会议进一步强调了开展两项活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院党组高度重视,分别制定了实施意见并印发给各部门和各支部,要求各支部以这两个活动为载体,结合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一是要严密组织,强力推进。院领导小组,由周启明院长亲自担任组长,负总责。机关总支和各支部要迅速行动起来,健全组织,实行支部书记责任制,狠抓落实。党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要联系一个支部开展工作。二是结合岗位,突出特色。各支部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党员岗位的不同,确定学习的内容和争创的主题,做到特色鲜明,务求管用。要做到学习有内容,读书有心得,检查有资料,确保整个活动达到预期目的,验收工作顺利完成。三是要加强宣传,注重实效。特别是对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进行广度深度宣传,以促进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会议进一步要求,机关总支和各支部要通过两项活动和法院文化建设,切实增强全院党员干警的党员意识,强化党性观念,严格组织纪律,真正做到一个党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一个党员就是一面先进旗帜,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发挥出模范作用。以党建带动法院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促进审判工作,使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在工作目标上相互协调,在工作部署上相互呼应,在工作成效上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