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现将光山县人民法院《集中约谈执行案件当事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院执行局联系。
光山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6日
光山县人民法院
集中约谈执行案件当事人制度
为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和公信力,进一步畅通当事人沟通渠道,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执行工作宣传教育,争取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配合,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健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约谈对象
以前一个月新受理的正在办理的执行实施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对象,以及部分终本案件的当事人。
二、约谈时间
从2022年9月开始,每月举行一次集中约谈。暂定于每月第一周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举行,亦可在每月开展的集中执行行动期间进行。约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分别进行。
三、约谈内容
(一)申请执行人。以宣传为主,主要内容有:
1. 介绍执行案件办理流程;
2.强制执行的主要办法和措施;
3.如何配合执行活动,联系执行法官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4.发现被执行财产的主要路径;
5.执行不能的情形和风险;
6.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7.执行活动、拒执罪案例视频资料等;
8.其他具有宣传意义的执行内容。
(二)被执行人。以教育为主,主要内容有:
1.执行措施有哪些;
2.如何报告财产;
3.如何配合执行;
4.违法犯罪的情形及后果;
5.拒执罪案例视频资料;
6.其他具有教育震慑意义的执行内容。
四、组织实施
1.集中约谈日前三天由案件承办人分别列出需约谈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名单及具体联系方式,通知申请执行人、传唤被执行人按指定日期到场参加集中约谈。
2.分管院长、执行局长、各团队长负责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进行集中约谈。院长每年参加集中约谈不少于两次。
3.执行局安排专人负责对每次集中约谈签到、记录,形成约谈台账台账;院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录音录像、拍照、视频制作、微信推送、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
4.每次集中约谈活动视情邀请纪检、组织、宣传、政法委领导、“两代表一委员”、廉政监督员等参加。
五、约谈后果
1.经集中约谈,申请执行人有异议或提供执行线索的,案件承办人立即处理,并于七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申请执行人。
2.经集中约谈,被执行人主动如实报告财产,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的,视为“守信”的情形,在执行措施上予以缓采取、减轻采取等正向肯定。
3.经集中约谈,被执行人仍不主动履行的,予以罚款、拘留,构成拒执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执行日期
本制度自发行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