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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抗”变“对话”, 租金一步到位解决了!

发布时间:2022-08-22 17:25:57


一方被欠租金数年,一方履行能力有限,看似案件执行进入了“死胡同”······面对这种情况,光山县法院坚持智慧执行,巧用执行手段,变“对抗”为“对话”,顺利解决了这起租赁合同纠纷。

2018年3月,被执行人晏某与申请执行人某公司签订了协议,决定以一年2.5万元的价格租赁了该公司的几间门面(包含空调、冰柜、厨具等物品)用于餐饮经营,结果七八个月后,晏某生意惨淡、难以为继,于是放弃了经营。当初签订协议后,该公司就交付了房屋,却未收到晏某应缴的一年租金。经审理,光山县法院于2021年12月判决晏某向该公司支付租金2.5万元及违约金,并归还涉案物品,但晏某也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

“租金太高了,不应该给那么多!”当承办人联系晏某敦促其执行时,他却这样辩解,然而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理应信守遵行,裁判文书也已生效,早具有强制执行力,这让晏某的借口显得苍白无力。承办人了解到,晏某转投他业后也未见起色,现在经济十分困难,并且通过网络查控,也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承办人多次电话沟通和现场面谈,晏某表示自己并非恶意拖欠,只是履行能力暂时有限,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的租赁费及其违约金,但是涉案的物品可以立即归还。

鉴于晏某却有经济困难,承办人及时调整办案思路,将该公司与晏某组织起来,希望通过双方面对面的交流,变“对抗”为“对话”,争取一次性彻底解决纠纷。在和解现场,承办人客观的向该公司介绍了案件的执行进展及晏某的经济状况、履行能力等情况,又严肃的向晏某释明了拒不履行的后果。

随着双方心平气和的交流,他们均体会到了对方的不易,逐渐有了和解意向。最终在承办人主持下,公司主动作出让步,放弃了违约金中的部分款项,仅要求晏某支付2.6万元并归还涉案物品,促使该案在执行阶段达成了和解。据悉,晏某目前已全部履行完毕。

既敢动真碰硬,又能善意文明,在办理营商环境案件时,光山法院坚持因时施策、因变而谋、因势而动,争取用最优的执行策略、最省的执行成本、最快的执行效率在具体个案办理的全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全力与时间赛跑,积极化解涉市场主体纠纷,提升涉市场主体的满意度,不断用审判执行来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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