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破产审判作为挽救危困企业、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的司法制度,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院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工作,通过成立破产审判专业团队,探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畅通“执转破”工作渠道,加强破产审判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等举措,在破产审判机制建设、队伍素质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破产法庭,在民二庭挂破产法庭牌子,专门审理企业破产清算案件。
破产法庭的组成人员如下:
审 判 长:张 锋
审 判 员:王骁励
房 岩
法官助理:王 曼
书 记 员:王娇娇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