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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首届调解之星先进单位揭晓

光山县法院榜上有名

  发布时间:2010-01-23 21:07:02




   2010年1月22日,河南省2009年首届调解之星颁奖大会在郑州大河公馆举行,来自全省政法系统35家单位获得先进单位殊荣,光山县人民法院榜上有名,河南法制报社社长王庆礼、河南省高级法院宣教处处长袁荷刚为光山县法院院长周启明颁发奖牌。

   为全面贯彻省高级法院2009年“调解年”活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实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目标,激发广大调解人员在“调解年”活动中的工作热情,宣传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调动全省法、检、公、司系统调解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人民调解工作做深做细、做好做实,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全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由河南法制报主办,河南省委政法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支持的2009年“河南省首届调解之星”评选活动,历经4 个多月,经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信件投票、短信投票、网络投票、专家评委投票等多个环节层层筛选,最终全省35家单位获得先进单位殊荣,信阳市法院系统唯一获奖单位----光山县法院榜上有名。

    近年来,光山县法院在以周启明院长为首的院党组坚强领导下,全院干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到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公正司法为已任,以“整体工作创一流,单项工作争第一”为目标,着实抓好“五个司法”活动:即公信司法,和谐司法,能动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该院2008年荣获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2009年底,在全市法院绩效考评中,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被市中级法院评为“优秀基层人民法院”,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基层法院”,该院另有3个部门、6名个人获得市级嘉奖,7名个人获省级荣誉。据悉,还有部分获奖希望很大的省、市级奖项正在评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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