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队伍教育整顿持续走深走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5月27日,光山县法院联合光山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能力,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水平,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频,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磊,县法院党组成员胡晓玮,县司法局党组成员、高级法律专务毕晓辉出席了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毕晓辉同志主持。
培训班上,光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磊指出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以及县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希望通过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展开,促进基层社会矛盾的及时化解,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人民调解员要进一步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主动性、能动性和专业性,强调了要凝神聚力把人民调解工作做的事办好;要认真学习,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联动,做好指导,发挥人民调解的效果。
光山法院三名员额法官与一名退休法官分别为大家详细讲解了诉前调解工作规范和应注意的相关问题、离婚纠纷调解中应把握的重点问题、《民法典》实施后常见类型的合同纠纷在诉讼前调解需注意的问题等培训内容。
在分组讨论中,参训人员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贴近实际,虽时间短,但收获大,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有助于促进人民调解员规范调解、高效解纷,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县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及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基层法庭工作人员共9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