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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公开开庭审理蔡均志等人涉黑犯罪案

  发布时间:2009-11-20 15:35:37



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启明及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领导参加旁听


六名被告人正在回答法官的提问


庭审现场

    11月19日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北向店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在我院公开开庭审理,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当庭指控蔡均志等6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容留卖淫、寻衅滋事、逃税、聚众斗殴共5项罪名。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启明全程监督指导庭审工作,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领导及百余名群众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6名被告人主要犯罪事实是:2001年以来,被告人蔡均志纠集谢其松、蔡军、蔡正旺、李晓辉、史军等人,在光山县北向店乡境内,长期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确立强势地位,逐步形成以蔡均志为组织领导者,蔡军、谢其松等人为骨干,蔡正旺、史军、李晓辉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开酒店容留卖淫、偷逃税款、垄断操纵市场,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用于该组织的犯罪活动,先后实施了容留卖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偷逃税款、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北向店乡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法庭庭审活动持续近七个小时,6被告人共委托了7名律师出庭辩护。庭审中,审判长组织得当,控辩双方辩论激烈,庭审过程井然有序。通过庭审质证、认证和法庭辩论,查明了蔡均志等人的犯罪事实。本案将择期宣判。这是我院成功审理的第二起多被告、多罪名的涉黑犯罪案件。

责任编辑:戴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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