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光山法院对被告人朱某某等3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一案进行了宣判,38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刑期。该案的宣判,标志着光山法院在办的扫黑除恶案件全部审结清零。
自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光山法院坚持高站位部署推动,院党组书记、院长付晓虎及其他院领导担任审判长靠前指挥,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依靠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单位间的统筹协调与合力攻坚,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发挥组织优势和制度作用,不断加强扫黑除恶队伍建设,提高精准打击力度强度。深挖潜力提质增效,多措并举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确保案件清结目标如期完成。大力宣传营造声势,积极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让专项斗争凝聚社会共识和整体合力。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的持续向好,特别是今年7月份以来,光山法院紧盯案件清结目标,率先组织被告人身穿防护服出庭受审,包括被告人朱某某等3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案,被告人陈某某等9人寻衅滋事案,被告人徐某某等10人寻衅滋事案,被告人余某某等5人寻衅滋事案等一大批重大复杂的案件被逐个攻克,为案件清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8年1月以来,光山法院共受理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6件,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17件,157名黑恶犯罪分子受到严惩,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1人,有期徒刑十到十五年9人,1人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同时光山法院聚焦“打财断血”,全力推进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财产执行,并将专项斗争与社会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2份,内容涵盖教育、资源、金融、基层治理等各个方面。
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冲锋大决战的关键时刻,光山法院将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更强的攻势夺取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更加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