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拒不执行生效裁判 刚获自由又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9-07-04 16:37:54


 

“切实解决执行难”阶段,光山县人民法院继续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近日,被执行人张某万万没想到,自己刚从拘留所出来没多久,又因另一起执行案件被光山县人民法院依法拘留。

618日,早上刚上班,执行干警接到了申请人刘某匆匆忙忙打来的电话,原来他在一个摊点看到了正在吃早餐的被执行人张某,并且张某身边还停有一辆白色轿车。接到线索,执行干警不敢耽搁片刻,直奔现场。

“散步的时候,我亲眼看到张某开车来吃早饭的”,与执行干警碰头之后,刘某简单的描述了他发现张某的过程。经过辨认,刘某发现的人确实是张某,于是执行干警快速围堵上去将其抓了个现行。经核实,张某驾驶的车辆是他朋友的,而他本人的车辆也早就因另一起执行案件被光山县人民法院依法扣押。

该起执行案件,张某拖欠刘某借款110余万元已有数年,且进入执行程序之后,他还始终无还款意愿。因其一直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光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施以拘留15日处罚。

其实张某早就负债累累,多次被债权人起诉至光山县人民法院,刘某的案件就是其中之一。张某前一阶段因另一起执行案件被拘留了15日,这才刚获得自由没多久,就因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再次进了拘留所。

拘留不是目的,但对那些负隅顽抗躲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光山县人民法院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惩治,让被执行人清醒的认识到法律尊严神圣不可侵犯!

责任编辑:光山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