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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反目因债务 拒不执行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9-02-26 16:41:48


 

一场官司,让申请人刘某看清了被执行人王某夫妇的真面目,也重新审视了他们之间的朋友关系。一场执行,让被执行人王某夫妇体验到生效裁判的权威性需要从内心和行为上应予以敬畏,否则法律责任将是他们无法承受之重。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发生之前,王某夫妇与刘某曾是关系亲密的好朋友。20135月,从事楼盘、小区、工厂等水电承包的王某,因为业务拓展导致资金周转不开,向好友刘某借了现金30万元,约定利息2分。到201512月,王某前前后后偿还了刘某利息8万多元。20166月,王某再次向刘某借了现金7000元。20185月,双方对借款和利息进行了结算,彼时王某尚欠刘某30万元本金以及28.7万元的利息,并再次立下了借款字据。

结算之后,王某依旧没有按时还钱。当时出于信任,刘某借给王某30万元,现在别说利息,本金都没有要回,于是便将王某夫妇起诉至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庭审中,王某也承认借款属实,但却辩称没有能力偿还。201812月,该案经过审理,法院依法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之后,王某夫妇仍然置之不理,刘某也还是没有拿到钱。一而再再而三遭到王某的“愚弄”,让刘某决定快刀斩乱麻,于是果断的再次拿起了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2019214日,刘某向光山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等待王某夫妇的将是凌厉的执行攻势。

收到法院相关的执行法律文书后,王某夫妇既不积极履行义务,也不主动报告财产,执行干警屡次登门拜访,王某均借口外出拜年未归,打算拖延执行。221日,执行干警奔赴王某家,王某仍以“正在想办法”为由企图糊弄执行干警,当然为法律所不容。

最终,光山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生效裁判,依法对王某施以15日拘留的处罚。

责任编辑: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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