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的执行款只有8000多元,但你们也没有区别对待,一样尽心尽力的帮助我,你们真是正义的守护者!”,刚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张某喜笑颜开,向光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竖起了大拇指。
据悉,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的纠纷始于2018年6月4日的一场交通事故。当天夜晚,张某正赶路回家,恰逢李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刚好从其后方驶来,因为操作不当,电动车直接将前面在路边行走的张某撞倒,导致张某头部受伤、软组织损伤。经认定,李某负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李某也及时将张某送到医院救治,并垫付了3100元的医疗费。但时间一长,刚开始还忙前忙后照顾张某的李某就再也没有出现在病房,更别提继续支付张某剩余的费用。出院后,张某便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2018年8月,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8000余元。
“哪有这个道理,撞伤了我还不赔钱!”,判决生效之后李某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让张某十分恼火,于是在2018年12月初,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虽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张某心里还是有点没底,因为在他看来,自己的案子纠纷小,金额小,与疑案、难案相比不值得一提,担心法院优先处理大案、要案,把自己晾在一边。很快,张某发现自己多虑了。立案之后,执行干警当天就与张某取得联系,仔细询问了案件情况。看到法院对自己案子这么“上心”,张某劲头十足,积极配合执行工作,提供李某的住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为下一步执行打好基础。
“老张,快来领款啊!”,12月18日早上,还在吃早饭的张某接到了执行干警的电话,原来光山法院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李某依法拘传到院。李某也没想到8000余元的案件,法院竟然会这样“兴师动众”,当即就让家属送来了全部的执行款。
领款时,执行干警告诉张某,对法院来说所有的案子都是一样重要,不论标的大小都会尽心尽力执行,基本解决执行难就是要求兑现法律白条,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