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犯罪,示范庭审,7月23日下午,光山县人民法院院长李辉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在光山县有重大影响的诈骗犯罪案件,光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付大银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了公诉。
2017年5月至9月,被告人李某虚构其能够为受害人办理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养老保险的事实,分多次骗取邹某等7名受害人人民币现金共计59.8万元。由于该案涉及多起诈骗,受害人较多,数额特别巨大,在当地引发广泛关注。
对这起重大诈骗犯罪案件,李辉院长决定亲自担任审判长。庭审前,李院长高度重视,仔细查阅卷宗,认真研判案情,拟定庭审提纲,明确诉争焦点,做好充足准备。庭审中,李院长精准把握节奏张弛有度,庭审调查层次分明,诉争焦点针对性强,控辩双方充分表达了意见,通过一个半小时的庭审,犯罪事实被层层剥开,被告人李某心服口服认罪伏法。经合议庭评议,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贰万元。
李辉院长亲自审理重大案件,不仅是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更是为提高光山法院全体员额法官的办案能力所作的生动示范。参加旁听的员额法官纷纷表示收获颇多,院长担任审判长亲自审案,示范庭审,既增强了员额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给大家提供了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提高了员额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庭审规范水平。旁听群众也表示,光山法院院长亲自带头办案,严厉打击诈骗犯罪,全力守护美丽光山,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