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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法院发布打击拒执犯罪情况及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12-29 09:45:41



 

1226日上午,光山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2017年打击拒执犯罪情况。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闻传崇还公布了2起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新闻发言人方应权主持发布会。

闻传崇介绍,2017年,光山法院坚持“以打促执”的理念,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全社会营造重拳出击治“老赖”的凌厉声势,目前已对621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75名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措施计26万元;加强刑事手段打击拒执,向公安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436件,光山法院审结310件,以“拒执罪”判处22人,另有288件因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而撤回刑事自诉,直接促使156起案件全部履行。

发布会上,闻传崇还发布了打击拒执犯罪2起典型案例,被执行人陈某某因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有履行能力长期外出躲避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另一起被执行人吴某某因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有履行能力长期外出躲避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希望通过公布典型案例,打击“老赖”,警醒潜在的失信被执行人,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目前,光山法院已经2次公布共8个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光山电视台、光山微生活等有关媒体参加了该发布会。

附典型案例:

一、陈某某拒不执行判决案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有履行能力长期外出躲避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一)基本案情

兰某某等六人申请执行陈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于2010年判决陈某某赔偿兰某某等六人253418元。判决书生效后,陈某某没有履行。经兰某某等六人申请,光山法院于201111月向陈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传票等要求限期履行义务,陈某某不仅不报告财产,还长期在外躲避执行。20171月,光山法院依法对陈某某实施司法拘留,转逮捕后,陈某某亲属主动与兰某某等六人达成和解并部分履行了判决义务,最终,陈某某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二)典型意义

 本案中,陈某某长期躲避执行,银行查询不到任何存款,但陈某某有固定收入,工资收入每年六万余元。陈某某在被司法拘留后,其亲属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履行22万元,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虽然陈某某履行了一定的义务,但陈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所以,应当予以惩处。

二、吴某某拒不执行判决案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有履行能力长期外出躲避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一)基本案情

 戴某某申请执行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光山法院于2014年判决吴某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80余万元。判决书生效后,吴某某没有履行。经戴某某申请,光山法院于201511月向吴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传票等要求限期履行义务,吴某某不仅不报告财产,还长期在外躲避执行。20175月,光山法院依法对吴某某实施司法拘留,转逮捕后,吴某某仍拒不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最终吴某某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二)典型意义

 本案中,吴某某长期躲避执行,银行查询不到任何存款,通过房产部门查到房产线索,却显示已经办理了抵押贷款,但执行干警查明吴某某从事羽绒行业多年,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的履行能力。虽然吴某某谎称经营不善多年亏损,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吴某某居住别墅,名下有车,同时与妻子办理了离婚登记,涉嫌恶意转移财产,并且吴某某在被司法拘留后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应当予以惩处。

责任编辑: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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