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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法院院长开庭审案常态化 积极落实员额制改革措施

  发布时间:2017-04-20 12:32:25




 

“现在开庭!”418日上午9时,伴随敲响的法槌声,光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担任审判长,与另两位合议庭成员,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案件。

2009年,潘某与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后,便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但是双方一直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2011年,潘某与李某生育一女。后来因女儿抚养权问题,双方产生纠纷,引发诉讼。虽然审理的是一起常见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案,但李辉院长审前仍做了充分准备,他详细查阅案卷材料,认真组织证据交换,精确提炼诉争焦点。在李辉院长的主持下,今天的庭审现场,程序流畅,重点明确,严谨规范,有条不紊,给当事人、代理人及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由于该案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在庭审结束后,李辉院长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希望再次择期组织调解,积极促使双方和好。

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贯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精神,积极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措施,让法官数量倾向于审判一线,光山法院院长李辉及其他院领导率先垂范,亲自担任审判长坐庭审案,助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截至目前,光山法院院庭长已经承办各类诉讼案件790起,占全院诉讼类案件数量的87.10%,真正发挥了院庭长作为办案的主力军作用。

责任编辑: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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